第六十七条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对领导用知晓还是知悉。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九人。 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应当经人民法院书面决定认可。 第六十八条债权人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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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领导用知晓还是知悉,是否知悉债权人委员会的法律规定?
第六十七条 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对领导用知晓还是。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九人。 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应当经人民法院书面决定认可。 第六十八条 债权人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 (二)监督破产财产分配…